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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改需平衡各方利益
时间:2014-6-5 中国电力电工网

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指出,“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注重发挥市场形成价格作用”。

对于未来电改的方向,依据政府工作报告,需要“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国有资本加大对公益性企业的投入,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作出更大贡献。国有资本继续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进一步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

有分析称,浙江的工商业用电最终实际价格普遍在1元/度以上,而当地的火电上网标杆电价在0.4元/度左右。从电厂发出电,到工商业用户最终用上电,这近0.6元/度的价差基本都到了国网的口袋中。相比较而言,美国的工厂在与发电企业签订供电合同时,电价大多在0.04美元/度,折合成人民币,每度电不到0.3元。

另有电厂人士认为,从电改的大方向上,需要平衡多方利益,应注重社会用电量的供需平衡,通过价格杠杆鼓励节能降耗,抑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用电,从而实现节能减排,改善环境等目标。

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宋智晨向记者称,电力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国家有关部门、地方政府、电网公司、发电企业、用电企业、普通居民都是利益相关者,电改以市场化为原则的改革方向必然会遭遇各方面的层层阻挠,核心环节无法突破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同时,电力改革、国企改革、政府职能调整等工作需同步开展,单纯落实电改政策显然很难取得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