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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改破题:鼓励民资进入 电网垄断或终结【12-31】
时间:2014-12-31 中国电力电工网

中国电力电工网讯:本轮改革标志着电网公司向输配电企业职能转型,电力价格由供求双方自主确定的可能性开启,亦是近十年来电力最接近商品属性的新起点。

    自从6月13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上要求在今年年底前拿出新电改方案之后,该方案在业内备受关注。近日从多位知情人士处获悉,《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新电改总体方案)已获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性通过,下一步将要拿到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将择机向社会发布。

    参会人士称该方案从利益格局重新分配的角度来看,就是把过去垄断的电网利益拿出来,通过竞争降低系统总成本。深圳已率先试点,其试点模式有望推广。但不少业内人士认为,深圳电网能源结构以水电为主,辅业少、工业和居民用电交叉补贴不明显,深圳试点模式少了点典型性;内蒙古电改方案已获发改委批复,有望成为全国第二个试行输配电价改革的省份。

    根据发改委安排,深圳已率先开展电改试点,以摸清输配电成本,改变电网低买高卖、获取购销差的盈利模式,转为总收入监管,实现市场化定价。业内曾预期,新电改方案将与“深圳电改试点”的模式保持一致,但据了解,新电改方案与深圳模式相距甚远。

    据透露,《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重点就是“四放开、一独立、一加强”,即输配以外的经营性电价放开、新增配电业务放开、售电放开、发电计划放开,交易平台相对独立,加强规划。经确认以上内容均出现在了新电改方案中。方向是先试点总结经验,再推广。

    售电侧的改革是本轮电改新方案的最大亮点。据接近方案的人士透露,新方案将不涉及“调度独立”和“输配分开”的相关内容,上报的方案在旧版本的基础上删除了多条内容,但主要方案内容仍旧围绕“四放开一独立”来进行布局,即输配以外的经营性电价放开、增量配电业务放开、售电业务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供电计划放开和交易平台相对独立。

    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与电力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曾鸣曾表示,电力既要成为一个商品,又要提高用电效率,并且限制不合理的高能耗用电需求,不能进行增供促销。下一步,电改方案实施后,市场如何设计,无论民营售电机构还是国有售电机构都应该满足这一要求。“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好,电改就成功不了。”

    卓创资讯分析师王晓坤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如果此轮电改比较彻底,未来国家电网将不再是上游发电企业“唯一的买方”和下游用电企业“唯一的卖方”,而将成为一个“第三方”——发挥单一的输电通道功能,仅收取“通道费”

(来源:人民网-能源频道)